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系统观念，注重把握以下工作原则。
【原则1】——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顶层设计和规划引领，注重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增强制度衔接、任务协同和政策配套，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原则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各地资源禀赋、要素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考虑城镇化发展阶段的差异性，找准城市群和大中小城市各自发展定位，实施有针对性的任务举措，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原则3】——积极探索、重点突破。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大改革探索力度，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眼农业转移人又市民化、城市群一体化、城市治理、城乡融合发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原则4】——稳妥有序、守住底线。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时序和步骤，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保护延续历史文脉，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加强公共安全保障，优化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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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强化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解决好“一老一小”问题，建设全龄友好型城市，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为百姓创造更加舒适美好的品质生活。
【原则2】——规划先行，片区推进。结合城市资源禀赋、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和实际需求，合理划分城市更新单元和实施片区，整合城市建设各类资源，推动城市连片更新，激活闲置存量资产，全方位、立体化提升城市品质，激发产业活力。
【原则3】——传承文脉，保护风貌。妥善处理好保留城市记忆和彰显当代城市风范的关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和城市肌理延续，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
【原则4】——政府引导，社会参与。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注重激发市场主体的投资活力，争取有关金融机构支持，完善政策引导，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原则5】——协同治理，共建共享。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推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城市更新工作，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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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尊重规律、稳扎稳打。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原则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原则3】——注重保护、体现特色。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原则4】——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原则5】——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原则6】——节约资源、绿色建设。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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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需求牵引，突出重点。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提升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和精准化的现实需要，以切实支撑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国家环境基准体系。
【原则2】——夯实基础，有序推进。在综合考虑科学基础、空间异质性、技术进步、社会资源等因素的基础上，推进地表水和海洋领域环境基准研究工作，夯实大气和土壤领域相关研究基础。
【原则3】——多跨协同，合作共享。凝聚科研队伍的资源优势、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和现代媒体的宣传优势，搭建共享合作平台，增强社会各界对环境基准的认识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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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在重大科技任务、重大创新基地建设等国家重大创新活动中推动人才评价改革落地见效，着力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重点解决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落实难等问题。
【原则2】——坚持分类推进。探索科技人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创新活动中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人才，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原则3】——坚持使用牵引。突出国家目标和使命导向，发挥激励作用，坚持谁使用谁评价，以用定评、评用相适，科学使用评价结果，合理衔接科技人才激励，引导各类科研人员服务国家、潜心研究、尽职履责、作出贡献。
【原则4】——坚持协同实施。加强部门协同和地方联动，充分集成科技成果评价、科研经费管理、科研相关自主权等现有改革试点政策，在科技人才发现、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形成改革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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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坚持积极稳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探索有效做法、典型经验、政策机制以及不同地区碳达峰路径作为重点，尊重客观规律，科学把握节奏，不简单以达峰时间早晚或峰值高低来衡量工作成效。
【原则2】——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试点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因地制宜确定试点建设目标和任务，探索多元化绿色低碳转型路径。
【原则3】——坚持改革创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开展制度创新、加强政策供给，不断完善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
【原则4】——坚持安全降碳。统筹发展与安全，坚持先立后破，妥善防范和化解探索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挑战，切实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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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优化结构，减量增效。优化工业产业结构，深入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制造业，着力打造绿色低碳工业体系，着力控制工业煤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碳排放管理水平。
【原则2】——重点突破，全面落实。聚焦建材、化工和纺织化纤业等重点行业及重大产业平台，分类精准施策，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平台分阶段有序达峰，带动工业整体达峰。
【原则3】——科技引领，数字赋能。充分发挥我市数字技术优势，推动脱碳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推进双碳相关产业培育壮大，加快实施工业领域数字化改革，探索利用数字技术实现节能降耗减碳的新路径。
【原则4】——统筹协调，有序推进。注重减碳与发展协同，将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作为我市工业碳减排首选路径，努力建设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城市，建立健全市与区、县（市）协同机制，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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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1】——依法推进，落实责任。依法规范有序推进改革，推动企业落实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法定义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原则2】——问题导向，健全制度。完善企业环境行为准则，建立健全引导、规范企业披露环境信息的制度体系，着力解决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原则3】——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着重加强对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企业的管理，强化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确保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保障制度有效实施。